唉!一個巨星匯差點又可以締造另一個七‧一傳奇。一個巨星匯大家都遺失了一個飯盒、一份尊嚴。
包底費一億元,如果將一億派給每一個香港人,相信每人都可以分倒十幾塊錢,都足夠買一個飯盒。 至於尊敬,是中國人的尊嚴,是作為香港市民的尊嚴,也是香港歌星的尊嚴。台灣都有很多好的歌 星,亦是受香港人歡迎的歌星。就連年過五十的家母都問為甚麼不多攪幾次蒲公英演唱會,又便宜 又好聽。無錯,現在無情白事將我們有份繳交的稅款,都全數送給了洋鬼子。最鬼谷氣,我有份俾包底費,但我無錢買飛睇,就算派飛都請不到假去排隊。真係如鄭伊健所講:「真係唔想交稅!」
自己一直都懷疑,ICAC會不會受理此案?會唔會有一百個人寫匿名投訴密函就受理?定係要傳真 給鄭大班就可以受理?因為那位盧●思先生極有可能收受雙邊回佣,要不為甚麼表現落力地去簽合 約。簽得到合約,他可能從中抽佣,簽不成他亦不用付包底費。不過就算真的收到投訴,相信他最 多都是調職,炒魷也不打緊因為還可以食長糧,吹脹。況且他所申請的巨星都為滿足他們自己洋鬼 子圈子的需要,完全沒有考慮香港人的需要。以前聽聞在香港的美國記者會很寸,不讓香港人入內,那是一種民族的恥辱。現在卻又中了洋鬼子的圈套,真蠢!
香港其實一年三百六十五日都在開演唱會,實在非常有經驗去辨演唱會,相信不會因為要請的是鬼佬鬼妹就不懂得怎樣做??所以本人實在非常支持香港歌聲罷唱,尊嚴何在??
政府話攪這些巨星匯可以幫助振興經濟,但計計數,現在已硬跌了一億給外國人,好像注資美國荷理活一樣,這一億怎樣可以賺回來呢?怎樣去振興經濟??當初這條數就已經有問題啦!!
實在不是想談政治,但真係心心不憤氣難平。上帝說不可含怒到日落,我都可以做到,講完就算了,但每朝看報紙又有新的資料或者新的滑稽行動,真係又忍不住火上心頭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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