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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隐私权保护的几个问题(余中根、张香艳)www.gmw. c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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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view by : wangqiu
查閱次數: 278
詞語: 900
出版日期: 七月 23, 2007





 





 









    近年来,教育界和法学界对于学生隐私权保护的问题越来越重视。在实践中,学生隐私权保 护与学校管理权和知情权、家长的监护权会产生冲突。如何协调这些冲突,是学校(教师)和家长必须思考和解决的问题。

    一、学生隐私权与学校知情权

    隐私权是指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私事。学生隐私权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,即个人 信息保密权、个人生活安宁权、隐私利用权。知情权的基本含义是指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知 道其应该知道的信息资料。学校作为授权性的行政主体,对学生享有一定的管理权,有权知道学生 的一些信息资料。学校和学生之间在教育关系上是管理与被管理、教育与被教育的关系,而在人格上是平等关系。学校在行使管理权时就有可能与学生的隐私权发生冲突。
    例如,某市第十二中学初三年级一班有一名男同学高某,他平时学习不认真,作风散漫 ,并且与社会上的一些不明来路的人来往。某日其班主任李老师在学校收发室发现一封高某信件, 认为情况可疑。为了了解高某同社会上那些人员的来往关系,转变其品行,李老师将信拿回办公室 ,私自拆看,并将信的内容告诉了学校和家长。对此,高某与班主任发生了争执。在本案中,学校的知情权与学生的个人信息保密权发生了冲突,如何看待这一冲突呢?
    本案中,校方(教师)为履行管理职责,为了实现育人的目的,私自拆看了学生的信件 ,在此过程中,学生不愿为他人知悉的私人信息也必然面临着被公开的危险。从《宪法》角度而言 ,除了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,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 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。所以,本案中学校(教师)在管理过程中不能享有检查学 生信件内容的权利是不容置疑的。然而,这是否意味着学校对于学生的个人隐私绝对不能过问呢? 答案是否定的。学校(教师)负有教育人的责任,对学生在知识、品行等方面的发展状况享有知情 权。对学生在个人隐私方面存在的问题,教师在发现学生的通信有问题时,可以向学校领导汇报, 并与家长取得联系,找学生当面谈话,通过做思想工作,让学生自己谈出信件内容。也可以在取得家长同意的情况下,经公安机关授权,开拆未成年学生的信件。

    二、学生成绩与学校教育权

    学校为了促进学生更加努力学习,经常采用公布学生成绩,对学生成绩进行排名的方式 ,甚至公开点名批评排名最后的几名学生。对此,不少家长和学生都表示不能理解,认为学校的做 法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,并且也达不到教育学生的作用。那么,学生成绩是不是学生的隐私?学校作为教书育人的专门性机构,如何能够依据学生的成绩促进学生的学习?
    我们认为,学生的成绩是学生的个人信息,属于学生的个人隐私。但同时也要看到,学 校担负着将学生培养成人才的重任,享有教育教学和管理权,所以,学校有权知晓学生的成绩。然 而,学校(教师)对于学生成绩的知晓应该与尊重学生的隐私权结合起来。素质教育和新课程都要 求学校和教师都要树立法治意识,学会尊重学生的权利,不应将学生的成绩公布出来。因此,可以 在每次考试之后,点名表扬几位成绩突出的学生,指出他们在学习方法和学习态度上的优点,同时 不点名地分析某些学生失误的原因。这样既达到了督促学生努力学习的效果,又维护了学生的自尊心,尊重了学生的隐私权。这样做能更好地协调学生的隐私权和学校的教育权之间的关系。

    三、学生隐私权与家长的监护权

    我国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〈民法通则〉若干问题的意见(试行)》第十条规定 ,父母的监护职责包括: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,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,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 财产,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,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等。随着学生年龄的增长,学生的隐私权和其父母的监护权之间也会产生冲突。
    父母出于对未成年子女成长的关注,出于对子女的关心,对于子女的日记、信件、社会 交往等方面都表示出高度的关注。如父母会看子女写的日记、开拆子女的信件、查看子女的手机短 信内容,查看子女的网络聊天记录,留心子女的交往对象等。子女会认为父母不尊重自己的隐私权 ,限制了自己的行动自由。而大多数父母则认为自己对子女有管理和教育的权利,因此并没有侵犯子女的隐私权。对此冲突我们如何看待呢?
    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享有管理和教育的权利,意味着父母应了解和掌握作为学生的未成 年子女的学习、生活、品德等方面的基本情况,要从各方面关心子女的成长。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父 母就可以非法调查、窃取子女的个人信息或干涉子女合法的私人生活。父母可以采取与子女谈心, 与子女一起探讨学习、生活、品行等方面的问题,使子女从内心深处感受到父母对于自己的关心与 爱护。子女就有可能将自己的个人信息和个人生活情况告之父母,希望得到父母的帮助或理解。这样既能达到促进子女成长的目的,同时又不会导致亲子关系的紧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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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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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学生隐私权

    曹玉芳

    2007年8月12日

    有些家长把儿子和女儿当作私有财产。不给他们隐私权。完全错误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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