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兩起深受各界矚目的結合案,公平會的裁決截然不同,禁止好樂迪和錢櫃的結合案,卻同意了雅虎國際資訊(Yahoo!奇摩)和無名小站的結合。
公平會在決定准駁兩案的關鍵因素都是市場的認定,事業所處的市場劃分方式,攸關結合案對整體經濟利益是否大不准結合的利益。
台灣的經濟規模尚小,多數企業申請結合案,公平會大都採取不禁止的立場,只有極少數申請案被禁 止。這主要原因是,好樂迪曾隱匿該公司與伴唱帶代理商揚聲公司之間的關係,造成公平會誤判該公司市場占有率及對市場影響性。
至於雅虎和無名小站的結合案,雖然事前遭其他網站經營業者高度質疑,指雅虎可能因此一結合案壟 斷市場、操控廣告價格,但實際上,以雅虎在台廣告收入規模不過30億元來看,對網路事業或廣告市場的影響力,仍屬有限。
不過,事業所處市場的劃分是更專業的問題,都要依賴客觀公正的數據及深入的產業分析。對這類經 濟問題高於法律問題的結合案,公平會應建立一套更綿密的調查機制及完整的資料庫,引入專家顧問諮詢,來作準確判斷。
萬一兩事業結合後,公平會發現申報不實,或未履行結合附加的負擔者,也應拿出魄力,禁止其結合,才能把結合案對市場可能產生的負面影響,降到最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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